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17〕222号)和《昆明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昆农投发[2017]28号)等有关规定,昆明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公司”)已获得市国资委的批复,昆明中金农林股权投资基金壹期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基金壹期”)拟开展清理解散基金壹期的相关工作,现需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诉讼和专项全程法律服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采用询价比选方式选聘律师事务所,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现进行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清理解散昆明中金农林股权投资基金壹期有限合伙企业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基金壹期现状
2012年12月20日,基金壹期发起成立。昆明农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以GP(普通合伙人)身份作为基金管理人,基金壹期各合伙人作为基金壹期的LP(有限合伙人),签署了《合伙协议》。截止目前,经多次基金份额变更,基金壹期认缴出资到位资金总额为2420万元,其中农投公司出资1500万元,出资比例为61.98%。
(二)清理解散工作程序
1、清理存量项目
为解决现存唯一的存量项目,将通过司法程序,将目前创城公司抵偿的房产确权到各合伙人名下,并重新办理网签备案,并由各合伙人自行经营管理。
2、退还各合伙人部分闲置的出资额
基金壹期在留存100万元出资资金用于后续清算解散等事项的基础上,按照出资比例退还各合伙人剩余出资额。后续不足部分资金由各合伙人按比例补足。
3、直接注销基金壹期
待抵债房产重新网签备案后,召开合伙人大会并指定清算人,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将具体负责执行清算事务,主要内容包括按程序选聘法律服务机构和审计服务机构,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税务、工商登记注销,基金业协会备案注销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条件要求
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可,可以在中国境内提供法律服务,注册资本超过10万元。
(二)业绩要求
作为法律服务机构,提供过债权债务清理、企业解散等类似项目的法律诉讼服务和专项全程法律服务,需出具相关纸质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等)。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近三年(指2015-2018年)内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没有违法违规记录,需出具相关纸质版无违法违规承诺。四、投标人工作要求
1、要求投标人为此项目全程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代理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负责起草和审核必要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
2、配合完成本合伙企业的清算和解散,直至完成本合伙企业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注销工作,并协助完成在国资委上报工作。
3、其他需要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配合的事项。
五、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请于2018年9月7日上午10:00前将报价材料送到我方指定地点。
六、报价材料递交地点
昆明中金农林股权投资基金壹期有限合伙企业(昆明市盘龙区东三环路山水白沙21幢5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昆明中金农林股权投资基金壹期有限合伙企业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东三环路山水白沙21幢5楼
联系人:程飞
联系电话:18788118831
邮箱:25724707@qq.com